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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aldBBS:覺得有時版眾的觀點很奇怪 04/17 04:17
RonaldBBS:韓林兒面臨生死存亡 鳳兒的存在可能會害死自己 04/17 04:17
RonaldBBS:很多人似乎不能接受韓殺女的行為 但不殺就等著一起死 04/17 04:19
RonaldBBS:而朱元璋他對韓林兒的做為 只因韓威脅到他建立霸業 04/17 04:19
RonaldBBS:卻很多人跟著拍手叫好 或者覺得算事情有可原 04/17 04:20
RonaldBBS:生死交關 跟 建立霸業 孰輕孰重??? 04/17 04:20
這兩者有個很明顯的不同 朱元璋把韓琳兒脫光遊街 「一定」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韓琳兒殺掉自己女兒 「不一定」可以恢復自身能力 不顧道德單憑功效來看 怎麼看都很難誇韓琳兒 而且殺女兒跟脫光衣服遊街怎麼比啊... 不過我發現在台灣 朱元璋跟韓琳兒下場會差不多 刑法274條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4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 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項之罪,屬公訴罪。 還真的一模一樣 XDDDD 其實韓琳兒除了跟大海跟打砲外 做的每件事都跟建立霸業還有生死交關啊 可惜她做的事情都....嗯....不忍心說 -- K ◣ u _ n i◎╳ o __▲ 我們把這個標誌搶回來吧 ▅▅ 賢知一派-Al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54.221
WRATH:生產時或甫生產後 琳兒不該當這個要件了...沒生母殺嬰的問題 04/17 08:38
blackone979:其實簡單說就是林兒心中女兒永遠比不上自己重要 04/17 09:12
nolovemore:難怪我姐老是說她生完小孩後變笨了.... 04/17 09:58
myidtommy:其實要看琳兒有什麼方法可以改變現況..如果有一分的可能 04/17 10:04
myidtommy:那就最少的損失來弄..只是一個孩子會懂才怪.. 04/17 10:05
vhero:不對喔 韓根本不符合生母殺嬰罪的構成要件 都生超過半年了 04/17 12:08
vhero:所以韓林兒不適用生母殺嬰減輕罪責 而係殺人罪 至少十年 04/17 12:10
vhero:(單就殺鳳而言啦 不然裡面每個角色都碼殺一堆人) 04/17 12:11
aphone007:噗哧 釣出一堆法律人~ 開始討論構成要件 XD 04/17 17:15
RonaldBBS:韓放棄爭天下退隱就沒事?? 怎麼可能 04/18 14:42
RonaldBBS:不用說朱不可能放過他 就算其他人掌權也不會放過他 04/18 14:43
RonaldBBS:這些心狠手辣之人只會趁你病要你命 04/18 14:44
RonaldBBS:不可能你沒威脅就放過你 另外本來就沒道理孩子要比自己 04/18 14:45
RonaldBBS:重要 孩子是她生的養的 說把父母看得比自己重要還有理 04/18 14:47
RonaldBBS:他沒義務要把孩子的存活重要性放自己之前 04/18 14:48
RonaldBBS:還有韓跟朱兩者只是在比爛 沒誇韓 頂多她沒朱這麼黑 04/18 14:51
RonaldBBS:另外滿城軍民都倚靠韓的武力抵禦蒙古人的進攻 04/18 14:55
RonaldBBS:身為一城之主為了 滿城軍民性命而犧牲自己女兒 04/18 14:57
RonaldBBS:講錯 張士德的進攻 非蒙古人所以保民理由不成立了 04/18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