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ven (擲笅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看板KingdomHuang
標題Re: [老黃] 港漫的武俠路-曾經的台灣之光
時間Sat Nov 13 11:13:50 2010
這篇跟港漫完全無關,如果板主認為不妥請刪
※ 引述《daniellue (毒劉一派)》之銘言:
: 就是不知道哪個天才制定的政策(再罵一次.凸 @@ 凸).讓台灣漫畫沒落
: 台漫已死.有事燒紙
火之七日間《台灣篇》
http://bbs.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comic/M.882907040.A/
火之七日間《台灣篇》 (1)
只要提起早期的台灣漫畫發展, 幾乎每篇文章都會談到所謂的 "漫畫
審查制度" . 全名為 "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 的漫畫審查制度, 被
認為是扼殺本土漫畫創作, 變相鼓勵日本盜版漫畫的罪魁元凶. 在民
國五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由行政院第 783 次院會通過, 同年十一月
六日由內政部以台內版字第 97077 號, 十一月七日由教育部以台五
一社字第 15321 號會銜公佈實施, 52, 56, 58 年分段陸續修定. 真
正開始實施是在民國五十五年由教育部執行, 並於次年轉由國立編譯
館執行.
比較具體的標準在第七條 "連環圖畫內容不得繪載之圖畫與文字" ,
一共七種:
1.違反國家政策及法令者.
2.破壞倫理道德者.
3.妨害社會安全者.
4.妨害少年兒童身心健康者.
5.妨害風化者.
6.宣傳迷信者.
7.對國家社會有其他不良影響者.
火之七日間《台灣篇》(2)
這個漫畫審查標準可真是森羅萬象, 生者必滅, 逼得漫畫家們原本拔山
蓋世, 變得明鏡止水....主題意識就不說了, 連表現手法, 構圖分鏡都
幫大家規定好了, 讓我懷疑為什麼國立編譯館為什麼不自己出漫畫算了.
以主題, 內容來說, 以下是明文禁止的題材:
妨害國際之正常關係者.
破壞人群之正常關係者.
虛構本不存在或不可能發生之情節.
宣揚個人英雄主義, 抹煞集體力量, 損害平等精神者.
虛構無可能性之故事, 使人遊心虛幻之境者.
時間空間關係錯亂者.
跟機器人有關者:
機械人之能力應有本源, 有限度, 應受人控制, 為人工作; 不可有
自由意志, 不可隨意言語行動, 不可用於打鬥搶劫及其他犯罪.
跟戰爭, 武器有關者:
一切新武器, 不應超越現代武器與技術, 猛烈武器如核彈, 死光,
毒氣等一律不准使用.
私人集團不准使用潛艇, 戰艦, 戰車, 火箭, 飛彈等武器.
看了後面兩個部份, 大家感想如何? 我覺得還真佩服這些立法諸公, 雖
然從負面的方向出發, 不過對動漫畫的動向看得還真是準確無比! 如果
他們把他們想禁的東西全部畫出來, 現在台灣漫畫界的水準一定不在日
本之下....
--
楚軍子弟、破釜沉舟!!
以一敵百、所向披靡!!
生前死後、盡皆無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97.227
推 wingthink:這樣還能畫什麼?另外劉欽興是在這法令之後還是之前畫的? 11/13 11:23
"機器人"是1968(民57)年畫的,設定並未違反上面的規定
※ 編輯: rayven 來自: 114.39.97.227 (11/13 11:43)
推 wingthink:可是我記得裡面有劇情是私人團體有潛水艇... 11/13 13:21
推 andy3580:這條弱智法最後是什麼時候廢掉的阿 11/13 14:03
推 zazard:機器人那條根本是衝著劉欽興來的吧 11/13 14:07
推 kinnsan:是劉興欽... 在劉興欽開始畫機器人時就被一直糾正了 11/13 18:20
→ kinnsan:我記得還規定機器人身上一定要有按鈕 (這段故事劉有畫出來 11/13 18:21
推 wingthink:記錯名字了 真是失禮 機器人系列很好看!! 11/14 19:05
→ wfelix:漫畫審查制度據傳是老蔣看到小朋友在昏暗燈光下k書很感動 11/15 11:24
→ wfelix:後來發現小朋友是在看四郎漫畫而大怒下令要管制 11/15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