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ucault (天屎)
看板KingofPop
標題Re: 去去 劣文走!
時間Thu Oct 6 10:40:57 2005
※ 引述《MJJ (Not Guilty!!!)》之銘言:
: 這位先生看來是bbs的初學者
: 所以還不懂得基本禮儀吧
: 不過在什麼場合該說什麼樣的話應該是有知識、有常識的成年人都知道的
: 這篇文章的出現讓人不禁懷疑你究竟有何動機? 或是讓人懷疑你的水準在哪裡
: 這裡是Michael Jackson 的版
: 我們歡迎支持、討論、有水準的發問等文章
: 若是要攻擊、批評請你自己另找管道發洩
: 所以有看過此文的各位有風度的版友請息怒,沒看過的人恭喜你們的是覺還沒受到汙染
: 沒風度的事讓版主來做
我可以問個笨問題嗎?
deleted版在哪裡...
我用search想打deleted
可是打了del就不行了 也沒有版
去分類找 沒有看到...
也許不要看比較好?
可是...
很好奇是什麼東西讓mo媽這麼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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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5.28.147.26
推 ping0519:如果是剛才才被刪的文章可以到allpost找看看 10/06 10:59
推 MJJ:allpost裡已經沒有了:P 原來deleted版只有版主看得到嗎.. 10/06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