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harayu (傻瓜-This is it)
看板KingofPop
標題[火大] 2009.8月份財訊
時間Mon Sep 28 23:15:15 2009
2009.8月財訊
http://www.ebook.com.tw/main/ShowBook.asp?BookNo=2FZ1355A0004-00-01
從漫畫店租了財訊回家看…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這本雜誌
翻一翻赫然發現240頁,有一張MJ的照片
我馬上看了一下,
標題叫做"可傑克森與瑪丹娜理財術大比拼 流行巨星吸金法也要與時俱進!"
再來斗大的三大內文寫著:
麥可傑克森以巨星之姿卻死後負債,一生大起大落令人唏噓
「同期同學」的瑪丹娜則成歌壇長青樹,財源滾滾。
巨星賺錢像自來水,財富管理其實要更花心思,才能名實相副。
內容大概寫著,麥可過往創下的驚人紀錄以及驚人收入
但卻因為Neverland,與其無法自制的「血拼癮」,
就足令他坐吃山空,花的比賺的多,自然種下敗因。
所幸,MJ早年的投資眼光,讓他能在事業走下坡後依然過著「天王級」生活
他在1985年買下披頭四版權、十年後將之與新力合併,在SONY/ATV的合資中
獨佔五成股權,這把「尚方寶劍」成了他財源的金雞母,但也使得他因此籌資容易
東挪西借,不知不覺欠下一屁股債,到頭來為償債而要復出開演唱會,反而逼死自己。
吧啦吧啦的 ,又比較了瑪丹娜與MJ的不同,不像MJ"用錢堆積夢幻",相對務實。
看完之後,一整個覺得火大!!!
誰可以跟她說明一下,不要不懂裝懂,寫了一堆自以為是的見解…
更突然覺得我這幾天這麼努力的看這本雜誌
裡面文章的可信度到底是多少
雖然我平常沒有這麼有深度,很少看雜誌的…
只是看完之後,真的很火大也~~
快叫編輯跟作者給我道歉啦!!!!!!!
PS:作者是朱美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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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之間,有一種關係 叫做相親相愛
但我更重要的的是 …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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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191.57
→ oldtrafford:他忘記update資訊 目前外電都說MJ恐怕創下音樂史上遺 09/28 23:18
→ oldtrafford:產最多的人 不過被禿鷹們挖一挖 不知最後怎樣 09/28 23:18
→ marutsan:能認識麥可了解麥可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 朱小姐沒福氣 09/29 00:49
推 inlo:我好像在三個月前不知在哪有看過這樣的論點,網路上吧,當時還 09/29 01:08
→ inlo:被小小誤導了一下...= = 09/29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