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JJ:請修改標題分類 02/26 08:21
→ MJJ:現在就是有一堆有的沒有的官司在進行,包括J媽告醫生、AEG 02/26 08:22
→ MJJ:也有以前合作的人告老大,多到追都不想追,反正全都是為了$$$$ 02/26 08:23
→ YC28:已經po的文章標題要怎麼改? 02/26 23:12
→ oldtrafford:大T可修標題 02/26 23:14
→ YC28:失職的醫師,這種業務過失要告不難。但我覺得這不是傷害MJ最 02/26 23:16
→ YC28:大的部分,只不過是最後一根稻草。我最痛恨的是那個官司裡說 02/26 23:17
→ YC28:謊的人,拿他最在意的事情傷他的人,濫用法律職權的人。 02/26 23:19
→ ChesterB:醫生早就告完都快做完牢放出來了...濫用法律職權的人你要 02/27 13:26
→ ChesterB:怎麼告?拿什麼法條? 02/27 13:27
→ YC28:這就是我的問題啊...只可惜我不懂法律。但我不相信一點反制 02/28 10:52
→ YC28:的能力都沒有。 02/28 10:55
→ Foucault:MJ不在了要怎麼提告?若公訴罪也要看檢察官想不想處理。 03/01 02:30
→ Foucault:雖說偽證是公訴罪,但很多時候檢察官會覺得"不值得"去追, 03/01 02:31
→ Foucault:因偽證被起訴的通常都是很嚴重或惹到法官/檢察官的人。 03/01 02:31
→ ChesterB:更別說檢察官算是一陣線的人 起訴自己人的幕後角力... 03/0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