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zuchik:版主辛苦了 ^^ 04/08 07:16
§韓劇版版規 第4條 §
※ 禁止與韓劇無關之主旨發文 《無意偷渡違規者,版主可視情況要求修文》
針對這一條版規,最近有聽到一些版友的聲音和疑問
對於偷渡型文章和主旨違規型文章,處決上常會有標準不一的情形發生
和e版討論過後認為實在不該在文字上如此矛盾
例如翻拍(唱)文是禁止發文討論的性質,但版規卻說開放修文
也因為這樣造成雙版主在處決的時候會有認知上衝突的問題
長相文其實可以偷渡,只要篇幅比重不要太多
但放在版規四又會讓版友認為是「不得有」的違規性質
在這方面出現矛盾因此決定調整版規四的細項
一開始寫初稿的時候,就已經頭大了很久
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劃分版規四的「可修文」和「不可修文」
有些好像強制刪文太嚴格,有些其實可以開放修文,只要討論性夠高
但這兩種性質合在一起就會變成很多需要「視情況」
而「視情況」這種行為,會讓很多版友覺得雙重標準
因此版規四將做修改:
版規四當中許多的相關文章是「禁止」的
而版規卻又寫明可以開放修文
我想版友的問題應該就在此處
而在版規四當中,常會發生需要修文或直接刪文的情形,唯獨「長相文」
在此公告之後,將版規四的「長相文」移除
另外設立「演員長相討論話題限制」之版規五
而版規四的處決將修改為不開放修文,並依文章「主旨」決定該文章屬何種性質
版主群只會因「主旨」決定是否處罰
因此對於版主在「主旨」上的認知問題,隨時可以提出
版規四的任何違規性質文章,都不建議用偷渡的方式
置底文章可以讓大家自由發問
對於違規文章版主沒有第一時間發現的,可來信告知
版主群執行版規從來就沒想過雙重標準,若有讓版友覺得標準不一請來信投訴
[問題] 分類之文章,有些版友認為發問性質要100字似乎有點強人所難
若發問的文章字數不夠,請到置底閒聊文,版規依舊堅持立場,謝謝
F.e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撒啷嘿!
◥ ◢█◣◤◢██▃▃◤◣◢ ██◤.。 .˙ ▇ χ∞ ◣人 ◣◢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93.1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oreaDrama/M.1396886207.A.1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