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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ssahping (七)》之銘言: : ※ 引述《loreleiisme (High Kick後遺症orz...)》之銘言: : : 舉例很好,目前確實是管不嚴,加上有只有我一個人管,分際不好拿捏, : : 而且覺得是來推廣 : : 一版包下所有版的確是浪費資源,可是也有版友提出來的好處, : : 先前不就有了投票? : : 哀... : 之前看到兩次投票結果就想過了類似的問題。 : 補上我之前在第二次投票的選情報導下的推文: : → kissahping:我覺得不禁止的話要想想,該怎麼協調個板和綜合板的平 05/18 11:54 : → kissahping:衡,以免以後真的影響到個版的生存,而且可能造成韓星 05/18 11:55 : → kissahping:個板不容易開成,因為韓星板完全不設限,個板的必要性 05/18 11:56 : → kissahping:相對就縮小了。 05/18 11:56 : 問題只是由韓星板和個板,換成了韓星板和其他韓國演藝綜合板之間的 : 角力和反彈。 沒錯,你那篇文章的例子版友可以多看看, 不過,韓樂部分似乎是確定了,總之,以後歌手新聞消息代言都po到韓樂版, 這樣應該不會再有問題,韓綜版也同理 只覺得個版問題一再討論,我之前的工作都是白工了... 協調我也想到10推鎖文跟勸導,不如你直接提更好的辦法? 若韓樂韓綜可以當個版專版來看,依投票還是可以PO新聞資料, 當初確實是這樣的思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4.145 ※ 編輯: loreleiisme 來自: 140.112.224.145 (05/21 20:09) ※ 編輯: loreleiisme 來自: 140.112.224.145 (05/21 20:13)
chuanisme:韓樂版只能夠PO有關音樂方面訊息 歌手代言這方面就不行 05/21 20:12
loreleiisme:不對吧,K版友說可以附個音樂連結啥的,到底情況是...? 05/21 20:14
chuanisme:可能是因為目前韓樂版目前也偏向沒有人管的狀態...之後 05/21 20:17
chuanisme:就會比較明確了 但我覺得鎖文好像也不用啦 版主也太辛苦 05/21 20:17
chuanisme:反正就像版友說的 會去個版的就會去 像我是都是會去個板 05/21 20:18
loreleiisme:還好,只是現在我不知道要聽誰的............. 05/21 20:18
chuanisme:所以也不會在這邊推我有去過個版的新聞 但是只是還是要 05/21 20:18
MamieCH:K大又不是韓樂版版主..情況就是 韓樂版沒版規 在徵版主中 05/21 20:19
chuanisme:版主要提醒版友們如果想要知道更詳細要到個版去就是了 05/21 20:19
所以歌手消息代言到底可以PO在這嗎? 1.如SJ代言百事可樂,有人會說~這在韓樂版好像看過了... 但是但是但是SJ有個版,之前的投票,個版新聞不限制, 所以我該怎麼做? 2.沒有個版歌手新聞例如發片,可不可以po? 沒有個版,理應可以po韓星版,這樣處理可以嗎? 3.K大說歌手沒版的話韓樂就是家,所以到底要po在哪裡,怎麼做,才沒有意見? 真的很頭痛....... 提醒我一直有在做,只是還是有人覺得柔性勸導根本沒用 那我要顧投票,又雞婆考慮少數意見,好像我自己多事... ※ 編輯: loreleiisme 來自: 140.112.224.145 (05/21 20:27)
javabird:不然板大你弄個萬年進板畫面幫其他韓樂韓綜之類的板打打 05/21 20:21
javabird:廣告好了. 05/21 20:21
loreleiisme:有,我進版有提醒了! 05/21 20:27
kiralife:歌手消息全PO到韓樂版,韓綜同理..那為何需要韓星版? 05/21 20:28
kiralife:版主或許連自己都不太懂韓星版的存在是為何吧? 05/21 20:29
kissahping:我覺得把韓樂和韓星板定位說清楚就可以了,總不可能韓 05/21 20:29
kissahping:樂板可以發歌手代言服飾的寫真吧?= = 05/21 20:29
kiralife:基本上kissahping版友的文章已經寫得很明確了吧... 05/21 20:29
對,很明確但還是有拿捏問題 有韓樂的人說只能PO韓樂,所以省事乾脆就勸導大家PO到韓樂 韓星定位我一直都很清楚,只是一直有版友質疑我所知的定位............ 當初定位就是韓星誰知不包括歌手........ ※ 編輯: loreleiisme 來自: 140.112.224.145 (05/21 20:32)
javabird:等韓樂板有人之後,請本板板主直接去跟他溝通,以後就照倆 05/21 20:31
starlit:katiechu當初的意思是 貼歌手代言的新聞若歌手有唱廣告歌 05/21 20:31
javabird:人溝通之後的結論處理,其他人就別再吵了. 05/21 20:31
starlit:會在新聞底下加上連結這樣子那一篇文章就會跟韓樂有關了 05/21 20:32
我知道K的意思,那沒有廣告歌像我上面舉的幾篇可不可以PO? 而且加個連結,主要還是廣告代言的消息,我覺得其實已違韓樂主要是以音樂為主這點了... ※ 編輯: loreleiisme 來自: 140.112.224.145 (05/21 20:34)
kissahping:明明是板主歡迎大家討論,怎麼變成其他人在吵?~"~ 05/21 20:35
J版友別激動,雖然我也很累,很想趕快結束...
chuanisme:說實在我只是覺得如果說如果可以跟其他三個版做一些切割 05/21 20:35
chuanisme:這樣更能夠達到目前韓星韓綜韓樂韓劇的功能 05/21 20:35
對,這是重點,只是討論這麼多就是分際在哪
starlit:廣告歌曲跟韓樂有關 那那一篇可能也就能被當作跟韓樂有關 05/21 20:36
所以我說我不知道韓樂生態,韓樂版規也沒有很明確
javabird:因為在這裡討論的結果將來韓樂板主可能又會有不同的意見. 05/21 20:36
MamieCH:再次強調 韓樂版沒版規 在徵版主中 並沒有歌手只能在韓樂 05/21 20:37
所以我昨天跟k討論半天是白費了...
kissahping:贊同chuanisme,韓星板有非其不可,它板作不到的功能。 05/21 20:37
現在只能靠新任版主去分際了...大家快報名吧~多點人討論比較不會太偏...
MamieCH:版這種規定 kissahping的分類比較明確 05/21 20:37
hudeijun:kissahping的分類真的很好 05/21 20:39
我也覺得分類很好,可是會不會韓樂韓綜還有人不贊同? 還有我提的例子是過關的嗎? ※ 編輯: loreleiisme 來自: 140.112.224.145 (05/21 20:43)
chuanisme:我是覺得沒有一定要跟韓樂或其他版主作協調 但是如果說 05/21 20:42
chuanisme:新聞或討論重複率太高 這樣專版的功能就降低了 05/21 20:42
forture:kissahping的分類很好+1 定位明確會讓韓星版擁有自己特色 05/21 20:42
chuanisme:我也覺得kissahping分類很明確 這樣提高討論搜尋的效率 05/21 20:47
forture:版主的例子我個人的解讀如下:1.不可能出現在韓樂版,除非 05/21 20:52
forture:他們有唱代言歌曲 2.如果新聞內容說發片 說專輯內容 特色 05/21 20:53
forture:或是介紹歌曲-->韓樂版;如果是說那個歌手為了這次出片平常 05/21 20:54
forture:生活型態、代言或是其他與音樂無關部份-->韓星版 05/21 20:55
forture:3.同上 與音樂無關-->韓星版 推廣或介紹音樂-->韓樂版 05/21 20:57
forture:歌手八卦、贊助照、出席活動甚至是cy內容-->韓星版 05/21 20:59
loreleiisme:怎麼辦,解讀不同...ˊˋ 05/21 20:59
starlit:我跟forture的解讀一樣。請問版主怎麼解讀呢? 05/21 21:01
kiralife:和forture的解讀相同......... 05/21 21:01
MamieCH:我也贊同forture的解讀 05/21 21:02
loreleiisme:解讀不同是指跟部分版友,我沒意見囉~ 05/21 21:02
grace172:路人說一聲 目前版主還是你為何將問題丟給未產生的新版主 05/21 21:17
loreleiisme:沒有丟,只是不再討論,我能說的都說了,只做整理工作和 05/21 22:20
loreleiisme:辦投票,看清楚 05/21 22:21
loreleiisme:提醒大家,沒人r.k外版友討論到八卦這一塊,請一併討論, 05/21 22:22
loreleiisme:不要確定了又再重議,沒有意見就定下來,有意見就請快提 05/21 22:23
loreleiisme:出來,謝謝 05/21 22:23
kissahping:k外板友是指katiechu沒錯吧?韓星板當初成立本來就可以 05/21 22:24
kissahping:討論八卦的,不懂這有什麼問題?有些立場韓星板還是可 05/21 22:25
kissahping:以自己堅持,不一定需要配合。 05/21 22:25
MamieCH:katiechu的意思是 希望八卦文要有所限制(最好是有相關新聞 05/21 22:29
MamieCH:不是放任大家隨意爆料 05/21 22:30
lence:我同意需要有所限制 不是隨便穿鑿附會的八卦都可以討論 05/21 22:31
kissahping:板友應不至於像八卦板那樣亂做夢,韓網、新聞都可以當 05/21 22:32
kissahping:來源,韓星距離那麼遙遠,穿鑿附會還是有難度。 05/21 22:32
loreleiisme:關於八卦部分我先前反駁的文章可以看看,可一併投票 05/21 22:33
lence:kiss版友可以參考韓綜版#1A5CCjnm版主的回應 我才會這麼說 05/21 22:34
kissahping:我想針對負面毀謗類型的八卦稍設限制就足夠了。 05/21 22:34
loreleiisme:lence你說的文章代碼不就是轉過去那篇?哪來韓綜版主回 05/21 22:42
loreleiisme:應? 05/21 22:42
lence:我說的是你的回應 不是韓綜版主 05/21 22:43
loreleiisme:我的回應本版就有拉= = 05/21 22:43
kissahping:我也在找韓綜板板主的回應…囧 05/21 22:44
lence:不好意思orz 因為我在三個版都看過那篇 只在韓綜版看到推文 05/21 22:46
MamieCH:是說關於那一篇 似乎版主以為那群小孩子是藝人才沒刪文? 05/21 22:47
loreleiisme:那群孩子不是藝人嗎orz........ 05/21 22:48
loreleiisme:目前不刪保留推文給版友參考 05/21 22:49
MamieCH:當然不是...他們是去上綜藝節目的一般人... 05/21 22:51
MamieCH:那篇是該原po的錯 他一開始就應該po去韓綜版...但是現在看 05/21 22:56
MamieCH:來 後面的相關推文就存在一些誤會 參考值有待保留 05/21 22:57
loreleiisme:原來是這樣.......... 05/21 22:58
kissahping:板主不是google,不知道也情有可原…(我也不知)0rz 05/21 22:59
loreleiisme:那篇是我耍笨,所以才說我不適任,關於那篇可以暫時打住 05/21 23:04
loreleiisme:吧... 05/21 23:04
MamieCH:我的意思是要說 來來回回的文之間好像有些誤會存在... 05/21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