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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現在南韓我中華民國留學生意外事故預防及處理準則 99年4月16日 駐韓國代表處文化組訂定 一、 訂定本準則之目的:為防範意外事故發生及一旦發生後之處理程序。 二、 「意外事故」係指下列事件: (一)地鐵站、熱鬧娛樂地帶等公共場所爆炸、倒塌、火災等危險事件; (二)校園、住宿地暴力攻擊、殺害、恐嚇事件; (三)急性傳染疾病爆發、流行、感染事件; (四)惡劣天候、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海嘯事件; (五)個人健康、生活突發危急事件; (六)其他緊急危險天災、人禍事件。 三、事前防範注意事項: (一)文化組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呼籲留學生隨時隨地留意自身健康、安全,並警覺週遭人 、事、物等環境變化。 (二)文化組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呼籲留學生關切居住地天候、交通、社會事件、及時事新 聞。 (三)文化組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呼籲留學生隨時博聞強記各類安全防護常識及實用資訊。 (四)文化組充分利用各種機會提醒留學生務必牢記發生任何危難應先求助距離自身最近 之救護機構(如近人、校方、警局、醫院…),然後通知較遠救護機構,最忌捨近 求遠,耽誤救護時機。 (五)文化組充分利用各種機會提醒留學生務必隨身攜帶個人身分證件影印本、自身健康 特性(如血型、血壓、過敏藥物針劑…)、緊急聯絡人通訊資料、在南韓求援電話 119、我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011-9080-2761。 四、事後處理注意事項: (一)留學生遭遇意外事故,如神智清楚,先依本能避凶趨吉,次鎮定評估,即採最有利 自身安全、健康之防護行動(如閃躲、逃逸、呼救…)。 (二)用手機或其他最便捷方式向距離最近救護機構求助、報告情況。 (三)文化組接獲我留學生遭遇意外事故案件,即評估情勢,相機轉求助其他救護機構、 任何有利資源人士或團體,並依既有法令規定,報告所隸代表處及國內有關機關。 五、本準則報教育部備查,刊於本組及教育部網頁,並以電子信發我留學生同學會,轉發 所知所識現在南韓就學之我每位留學生。 -- ∞一個民族性強烈的國家,一個凡事都是我們(wu li)開頭的國度,好奇嗎?∞ KoreaStudy 留學 ◎韓國留學遊學板 邀請您一起來體驗韓國的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234.22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