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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之前賣足球票的經驗... 對方有朋友來訪 想一起去看USC足球賽 我們價錢和面交的時間、地點都講好了 即使之後有人寫信詢問 我都說票已經賣掉了 怎知對方在比賽當天中午傳簡訊說朋友不來 不買票了 我回傳簡訊跟他說我答應他在先 因此推辭掉其他買家 覺得他還是應該履約付錢 幾分鐘後我接到他朋友的來電 告訴我口頭承諾沒有法律效益 賣東西本來就該預期賣不出去 離開賽還有幾個小時 試試看也許還賣得出去 我聽了差點沒昏倒... 對我來說 我跟對方的約定是一回事 對方和他朋友的約定是另一回事 事情發生大家都不想 可我不了解為什麼我要承擔對方朋友失約的後果 結果我當天下午拼命到處問人 最後還是沒找到買家... 其實事情已經過去了 絕對沒有想要再引起無謂的爭執 只是看到原po的文章忽然感觸很多 只能感嘆這年頭好人難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68.137.109
chucheng:深有同感,當好人不易啊 10/17 16:46
eshai:我有興趣知道這個人的ID耶! 人情上來講很過分啊! 10/17 23:52
JackYiin:就我所知,只要價錢時間地點等細節,在雙方都很明白的 10/18 02:48
JackYiin:認知之下,你說要賣他說要買,當下契約(contract)就成立 10/18 02:49
JackYiin:並沒有規定說契約必須是書面的形式 10/18 02:49
bimmers0:不管買方賣方.有變動.電話拿起來就打一下.有醬難嗎?! 10/18 04:23
bimmers0:雖然有時會有很多因素而「不好意思」但不說沒人會知道. 10/18 04:24
bimmers0:有時.內心戲不用演太多.直接了當說比扭扭捏捏猜.實際些. 10/18 04:25
bimmers0:凡事有好處必有壞處.有利益必有風險.公平與信用是理想. 10/18 04:28
bimmers0:訂購→不想要了→吞下來.約賣→因故沒貨了→買來賣. 10/18 04:33
bimmers0:本人板上買賣會醬幹.XD.不想醬.就多即時溝通.降低不便. 10/18 04:37
bimmers0:這年頭好人算不算好人?其實很主觀.所以.專業就好。。。 10/18 04:40
bimmers0:買賣雙方都專業點.共勉豬。。。 10/18 04:41
angiebaby:所以我說這年頭很多人不認識信用兩個字~唉 10/18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