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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個推文說廣告打的太兇的人 所以我也出來面對了 首先 咱們先禮後兵 我們必須感謝shadow大的熱情參與 讓LA版 有機會關於買賣文 推文 及廣告文有重新省視的空間 畢竟我不是版主 而現在又是民主社會 所以今天我們只能來討論這種事情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這樣才能進步嘛~~ 每逢畢業季節 買賣文就很多 我也很愛看阿 環保意識高漲的現在 東西能用就不要浪費 能賣錢的賣錢 能捐給別人的就捐給別人 電腦相關物品還有專收e waste的地方呢 離題一下 在irvine地區的朋友們 以前5號那邊不是有收goodwill的地方嗎? 現在搬到ivc面對jeffery的那個停車場了 所以要是有東西想要捐出去 大家可以到那邊 星期一到星期天天天都收 附上網址 這是OC的部分 http://www.ocgoodwill.org/donation_locations.aspx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好了 回歸主題 我簡單的舉例幾點 大家看看 討論一下 1.借打廣告 我想shadow大應該在台灣逛過傳統市場 就算沒有 那美國的COSTCO,VONS, ALBERSON 應該也有去過吧 賣東西的時候 要上架費 市場裡夜市裡 還要付攤位租金呢 請問shadow大 您的租金費用付了嗎? 2.尊重是必要的 人家賣家打po了一篇文 不能說多辛苦 但也的確是花了時間 shadow大用推文 明知是搶人生意 也沒有事先詢問原po (因為shadow大推了太多篇文 我只詢問過兩個賣家 他們皆說沒有收到shadow的事先詢問) shadow大僅僅在推文中說了謝謝跟不好意思 我想您並沒有真正發自內心的感謝跟不好意思 如果您有的話 您會事先詢問 您會顧及原po賣家的感受 而不是等到板友已經受不了了 發出負面的聲音 您才說以後不會了 3.買賣的誠意 說真的 買賣東西就是很主觀的 愛買不買隨客倌高興 不管他賣的東西新舊 只要有人買 交易都會成立 現在我們來討論賣東西的誠意 shadow大曾經po文要賣東西 但是後來因為懶的打 所以他手動推文置底 是很聰明 不過也很投機取巧 既然都要賣東西了 就應該重新發文表現你賣東西的誠意 如果懶的發文賣東西 那對賣出去 或成交 不也該一起懶嗎? 是我年紀大了嗎? 我記得小時後師長們都教 '一分耕耘 一分收穫'的 現在的教育不這樣教了嗎???? 當有板友說了 '沒品' '無恥'或是 '厚臉皮'的時候 老實說 我還蠻心有戚戚焉的 因為的確沒看到 有品的行為 台灣的法律並沒有人身攻擊罪這一條 只有誹謗跟公然侮辱 我是不知道美國的法律怎麼樣 之前有位要考LSAT的板友能不能解惑一下 我在奇摩上查到的如下: 台灣的刑法是說 所謂「誹謗」是指「具體指摘」或足以足以貶損他人社會地位的行為。 例如甲對丙說:「乙曾經在某年某月賣淫」 至於「公然侮辱」是指在不特定人或特定的多數人得以看得見或聽的見的場合(不一定真 有人看見,只要「可以」看見),用足以貶低他社會地位的話當面罵他,這樣是公然侮辱 。例如罵某人「你是妓女」。 整件事情的心得: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結論 1.我反對用別人的文章幫自己的東西做廣告 請問大家的看法如何? 2.我認為要買東西的人會自己搜尋文章 所以重複po文似乎沒有多大的必要性 這點大家能不能討論看看? 要不要重複po文? 或是多久的期限內不得重複po文? 3.如果版主願意的話 乾脆弄個moving sale的置底 所有的買賣資訊就一起放在同一篇文章裡 有東西賣掉了就隨時更新 如果版主沒空 看看有沒有版友願意幫忙整理文章 然後post 以上是我的想法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如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34.182.247
chauan:之前有篇公告, 但是沒有置底 07/10 07:55
chauan:#19yh1mpR 07/10 07:55
chauan:版主是不是應該出來說些話了? 07/10 07:56
Sva:老實說我很少看到板主耶?也很少有m文之類的...還是我沒注意? 07/10 08:01
nikogooseman:推這篇~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 07/10 09:07
※ 編輯: cejun 來自: 69.234.182.247 (07/10 12:42)
shouni:推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嘛 07/10 15:10
nieg:主要還是因為這是大家共用的場所,其實我認為他沒錯 07/10 16:08
nieg:他唯一做錯就是讓有些人覺得不順眼,覺得沒品 07/10 16:09
nieg:既然沒有規定,那他何錯之有 這樣在這邊一堆文章反而看了更煩 07/10 16:10
nieg:如果有版主的話還是請他定個規則,這樣要罵也有個依據 07/10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