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ingal: 直接報警無誤 07/01 07:17
→ ringal: 如果有當初同意讓他暫住幾天的信件往來更好,最好連請他離 07/01 07:19
→ ringal: 開的日期也有詳細日期的證據,這樣最理想 07/01 07:20
推 hanchueh: 有一定程序 最好還是找律師 07/01 08:13
→ chauan: 報警...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屋主就容易很多 07/01 09:39
→ debut0: 沒給他錀匙的話不給他開門不就得了 07/01 09:49
推 callTM: 哈哈我笑了 07/01 10:35
推 eshai: 是 ptt 上認識的嗎? 07/01 11:10
推 PTTpluto: 請問是什麼不好的狀況呢? 07/01 11:21
推 GATSBYsolid: 趁他出門換門鎖然後把他東西丟出去...... 07/01 13:34
推 choulu: 朋友的例子: 花錢消災,幫她訂兩三天的旅館, 付錢後幫她 07/01 14:54
→ choulu: 搬去旅館, 然後立刻換門鎖。 07/01 14:54
推 choulu: 有些 motel 不貴,重要的是要她能夠自願離開,和平解決。 07/01 14:58
→ fr75: 跟她說現在不走就打給警察,真的不走就打給警察。 07/01 15:42
→ fr75: 警察來了就說家裡有trespasser 07/01 15:44
→ fr75: 你已經不同意他人待在你的房子,她的行為就犯法了 07/01 15:46
→ fr75: 叫她找couchsurfing、教會、其他PTT板友的免費住宿 07/01 15:49
推 fan9981: 叫她上ppt LA 版逛一下,看看她會不會有自知之明XD 07/02 03:11
→ fan9981: 請板主把這篇置頂,用鄉民群眾的力量把她驅趕走XD 07/02 03:12
推 choulu: 很想知道後來的情況如何,請原 po 不吝分享。 07/02 09:05
推 eukaryote: 不是朋友還借住好幾天根本佛心了,直接叫警察吧。 07/02 09:29
→ louis925: 精神壓力極大? 07/02 10:25
→ showind: 是ptt上的我覺得id要給大家知道。不然又跑去寄生在別人家 07/02 15:48
→ showind: 。 07/02 15:48
→ keepaway: 想知道發生了什麼問題 07/03 02:51
推 marathons: 以後誰還敢讓ptt網友借住? 是否該寫個短租租約自保? 07/03 05:47
推 bimmers0: 「鞭數十,驅之別院~」 07/07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