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ND_Debat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既然是系辯隊的版 來討論一點論點吧 今天反方舉出資料 先說在擄人勒贖改為相對死刑後造成兩個效應 1.因擄人勒贖被起訴的人數大幅增加 2.肉票被撕票的人數也大符成長。 他們的解釋是 因為他們知道如果撕票那就一定是絕對死刑 所以因為怕死才釋放肉票 但我瞬間有兩個想法 針對第一點 有跟文宇學長討論過了 起訴人數增加並不表示案例增加 至於第二點 我覺得反而正方可以倒過來講: a.情緒犯(因一時走投無路、需要錢等等原因而犯罪者) 在一時激動犯下案件後,如果在反方是唯一死刑的狀況下 因為無論如何都是一死,不如撕票,因為可以斷絕警方辦案的一條線索; 但在改成相對死刑後,如果因為一時衝動犯錯,法律還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就是釋放肉票免其一死,所以犯人還有機會悔改 b.理性犯亦然,他們堅信自己不會被抓到。 在唯一死刑的狀況下,撕票可以讓警方少一個線索; 而在相對死刑的狀況下, 不撕票,一方面他們就算被抓到所付出的代價比較低, 再說,他們也不相信自己會被抓到 張錫銘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小結的話勒 懶得想~ 這是我今天的想法啦 你們覺得勒 本來檢討時要講的 不過我看也沒有人要聽我講話 所以作罷 雖然輸了 但不要離開系辯啊 希望其他幾個女生也會留下 每次說到打比賽 我都會害怕 不過一看到你們在打比賽 就又會熱血 打過辯論的人大概都沒有辦法捨棄吧 等12月打工結束 就可以進社團了 大家一起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