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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onlike (銀波鏡含)》之銘言: :   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庭日前判決本案,合議庭援引釋字四九一號 : 、二四三號解釋認為,司法院免兼庭長後,要報銓敘部,再經總統 : 重新任命法官,這已不是司法院內部管理措施而已,應屬對外發生 : 法律效果的行政處分。 蠻奇怪的 就算是行政處分 免除其庭長職位並未影響到該公務員之身份關係 亦非涉及對擬任之公務員降低職等或是對審定級俸有所爭執 屬於對其他公務員之身份有重大影響之行政處分 依照釋字298 323 338號解釋應屬特別法律關係 受處分之人不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沒想到行政法院不但受理而且還判司法院敗訴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2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