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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訴訟之風利弊之兩造 請先體認謾罵之風太盛,實非法律板討論之福 前文判決書至少在本板有確定效力 對於任何文章,若有繼續虛偽褒頌板主,隱藏暗激對方回文之行為者 不排除板主職權所能採取的任何手段 此類文章,僅以板主上站間隔時間為其存續期間,並不再備份 __ 另外,板主我不是任何一方的同學 心胸不寬大,更無任何可值得佩服之處 而且也不是學長(汪的咧,我是學妹好嗎..-__-),這是當事人資格的錯誤 現在知道我心胸多狹小了吧 切記勿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