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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llgoose (所有的問題都是程度問題)》之銘言: : ※ 引述《yeweisnine (狂愛冬天^^)》之銘言: : : 簡單的說,就是 : : 有程序正義方可能有實體正義 : : 就如同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所述 : : 避免國家恣意濫用刑罰權 : : 程序正義就是要求國家必須符合一定程序方可以限制人民在憲法上享有的權利 : 這樣的觀點是把國家和人民分開來看 : 所以只把刑法視為「國家權力介入」 : 那我們這樣看好了 : 如果我們把程序訂為的極為嚴苛 : 如此亦可限制國家濫用刑罰權於人民身上 : 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 所以單面向的說明 : 我們選擇往程序正義的方向前進是為了防止國家刑罰權濫用 : 並非是個充足的理由 但是過度的限制也會讓國家刑罰權無法發揮,這時已不 是濫用的問題,所以原則上程序正義只是讓國家人民之 間的不平衡地位得到平衡,才能避免「濫用」。 個人的看法仍是認為程序正義主要還是在防止濫用的問題, 但是不能影響到偵查上的迫切以及警察查案時所面對的風險, 前者事關真實,後者事關國家權力的受辱, 而兩者都表示國家刑罰權的介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12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