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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yyyeeeaar (言多必失)》之銘言: : 新刑法廢除有關牽連犯與連續犯後的解決方法 : 其中有謂擴張接續犯的概念以成立想像競合 : 可是我大概看了看實務見解 看不出範圍有擴張阿? : 好像大部分都是著重在修法後行為單複數數的認定? 歡迎參照刑法研討會紀錄第三場次「牽連犯與連續犯廢除後之適用問題」 http://www.angle.com.tw/record/record148.asp 主持人兼引言人: 柯耀程教授(92、93年司法特考暨94年律師典試委員) 與談人: 張淳淙審判長(93年司法特考典試委員) 范清銘法官 劉秉鈞副教授(92、94年律師典試委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