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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a210 (喔屋)》之銘言: : 票據法上 : 顯名代理 隱名代理 越權代理 : 是不是都要負票據的所有責任 : 因為我看它上面寫的最後都是"應自負票據上之責任" : 那不就只要在上面簽名了 就得為這張票據負責任囉 : 希望板上高人能夠幫忙一下 : 謝謝~^^ 顯名代理 隱名代理 越權代理 實質要件: 有代理權 有 有 有 有 形式要件: 被代理人名義 有 無 無 有 代理意旨 有 無 無 有 代理人簽名 有 無 有 有 法律效果: 票據行為歸屬 代 9 有權代理 被代理人 行 法律效果要自己翻書唷,我懶得排版....- -a 直的橫的要注意一下.. 還有些特別的,但是版面不夠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144.112
mona210:謝謝啦 我會再去翻書看看的~ 05/05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