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olyphemus:其實我的意思是~禁治產人的"讓與合意"~是根本不存在~ 02/21 00:09
→ Polyphemus:還是說~存在~只是"無效"~因為我覺得~如果是"存在"但無 02/21 00:10
→ Polyphemus:效~結果和未得承認的一般人~其讓與合意是"確定不生效力 02/21 00:11
→ Polyphemus:"的狀況~為什麼一個可以主張善意取得~而一個不行~ 02/21 00:12
→ Polyphemus:關鍵是小弟認為~無行為能力人應該不是沒有"讓與合意" 02/21 00:13
→ Polyphemus:只是該讓與合意無效~但讓與合意有沒有效(或確定不生效 02/21 00:14
→ Polyphemus:力)~並不是主張善意取得的要件不是嗎??善以取得的要件~ 02/21 00:15
→ Polyphemus:比較重要的是強調"沒有處分權"~而不是處分有沒有效吧? 02/21 00:15
→ Polyphemus:以上是令我感到蠻困惑的問題~^^ 02/21 00:16
→ panda101:沒必要鑽牛角堅 無效和不存在差不多 可以說無效就是不存 02/21 00:17
→ panda101:在 這跟區別成不成立和無效一樣 這不是重點 02/21 00:17
→ panda101:重點在於物權行為無效就不可能善意取得;那只有 02/21 00:18
→ panda101:無處分權的瑕疵的時候 物權行為還是能因此有效的 就這樣 02/21 00:19
→ panda101:然後善意取得重點固然在無權處分,但前提要有讓與合意 02/21 00:21
→ panda101:這在前一篇 我想應該說明得很清楚了~~ 02/21 00:22
推 Eventis:原則上贊同,但是對讓與合意有一點意見. 02/21 01:59
→ Eventis:讓與合意的結果是有效的物權契約,但一方既無處分權, 02/21 02:00
→ Eventis:故雖有讓與之外觀,其物權契約仍不成立. 02/21 02:02
→ Eventis:僅係客觀上有讓與所有權與受讓所有權的意思表示合致. 02/21 02:21
→ Eventis:因而具交易上受保護的信賴外觀. 02/21 02:22
→ Eventis:無行為能力人其處分的意思表示當然無效,自無保護的必要. 02/21 02:23
→ Eventis:hmm...最終理由都一樣... 02/21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