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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想跟我爸離婚 但是在夫妻財產共有的情形下 這樣能順利離婚然後不用分財產給我爸嗎? 因為我爸外遇 現在整顆心都在那個女人身上 十幾天才回家一次 平常家裡的經濟來源就是我爸 但是自從外遇之後 就沒再拿錢回家過了 所有的財產、不動產跟保險受益人他都過戶到我媽的名下 但是卻到外面跟人家說是我媽一直跟他鬧她沒辦法才過戶給他的 最糟糕的是他到我媽娘家也是這麼說 害我媽現在連個靠山都沒有 只剩我們這些小孩 現在所有財產都是我媽的名字 過戶不到半年 這樣能順利離婚嗎? 如果離婚是不是財產要均分? 如果不想均分財產是不是要有我爸外遇的證據? 沒有證據的話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99.191
wjck00383:1040I之意旨,結婚時的財產可先取回。再依同條二項, 03/01 17:02
wjck00383:存續中所增加的共同財產,需要均分。要離婚,就得均分 03/01 17:03
wjck00383:財產。有外遇證據僅為判決離婚所用。兩願離婚不需證據喔 03/01 17:04
wjck00383:且按照原PO所述,均分後賺到的還是原PO令堂喔。 03/01 17:05
Eventis:這不能說是賺,應該說這是媽媽犧牲出外工作賺錢的機會, 03/01 17:06
Eventis:幫他操持家務照顧小孩本來就應得的. 03/01 17:07
Eventis:另外剩餘財產係採分別計算,本例母親所取得的財產,係婚姻 03/01 17:10
Eventis:關係中,夫對妻之無償贈與,是否該當於1030-1I一款所謂 03/01 17:11
Eventis:"其它無償取得之財產"主張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03/01 17:11
Eventis:不無討論空間. 03/01 17:11
wjck00383:同意E大,改為令堂沒有損失較妥。正是家務有給制的理念 03/01 17:11
wjck00383:不過第二行揭示使用共同財產制耶 03/01 17:12
Eventis:共同財產制的話,眼睛閉一閉很快就過去了....(默) 03/01 17:13
wjck00383:什麼是眼睛閉一閉? 03/01 17:15
Eventis:人家主張了反正也爭不到,該吐回去的就吐回去. 03/01 17:17
Eventis:訴諸"輿論的制裁,道德的制裁,良心的制裁"......(遠目) 03/01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