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ventis:如果這樣寫,那當然是無效的,不管是基於標的的不確定, 03/03 00:58
→ Eventis:或基於顯失公平的定型化約款(247-1),就算都涵攝不了, 03/03 01:00
→ Eventis:法官也要想辦法用公序良俗(72),或權利濫用/誠實信用(148) 03/03 01:01
→ Eventis:給吃進去;這種條款太誇張了Orz 03/03 01:01
→ Eventis:基於一個簡單的道理,比如說,"以後公司不用發薪水",照這個 03/03 01:02
→ Eventis:條款來看是成立的;可是這違反勞基法,怎麼可以成立. 03/03 01:03
→ Eventis:既然它包括了一種他無法宣稱的權利,那怎麼會是有效的條款. 03/03 01:03
→ Eventis:可是接下來要問三件事,1)你有沒有這份東西的副本? 03/03 01:05
→ Eventis:2)你有沒有公司根據這份條款做了哪些顯不公平變更的證據? 03/03 01:05
→ Eventis:3) 你有沒有跟公司抗爭(代價/收獲難以計算)的打算0.0? 03/03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