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zuki:1.可以用遺贈把財產給別人,但不得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 03/23 00:20
→ Kozuki:(法律規定要留一定數額給你朋友及其母兄) 03/23 00:21
→ Kozuki:2.既房子是父母共有,其父一人應該不能擅自把整棟房子處分掉 03/23 00:22
→ Kozuki:3.先算一下你朋友父母各自的婚後財產...誰比較多? 03/23 00:24
→ subtropical:他們家的祖產很多是一塊田阿甚麼的那種不會用,祖先也 03/23 08:19
→ subtropical:託付不能賣的...(不然生活不會那麼苦) 03/23 08:20
→ subtropical:單看價值父親那邊比較多 03/23 08:20
→ subtropical:我們做朋友的都建議乾脆請個徵信社查察, 03/23 08:21
→ subtropical:不過他母親認為安於現狀就好,就怕被欺負>< 03/23 08:21
→ Kozuki:最無後患的方法大概是訴請判決離婚吧?只是伯母應該不會同意 03/23 19:35
→ Kozuki:繼承得到的遺產不算婚後財產(民法1030-1第1項第1款) 03/23 19:37
→ Kozuki:其實我很猶豫要給什麼建議,別人真實的生命跟虛擬題目不同 03/23 19:40
→ Kozuki:我會想查伯父財務和有無其他子女(事涉你朋友日後的應繼份) 03/23 19:42
→ Kozuki:查了也方便日後考慮選擇限定繼承 私下查,不要讓伯母知道 03/23 19:47
→ Kozuki:說離婚好像在勸離很缺德,唉...我只是想起看過的新聞案例 03/23 19:48
→ Kozuki:但這不是解個題套民法1052就好,會影響別人實際的每日生活 03/23 19:53
→ Kozuki:所以我才說我很猶豫要給什麼建議才比較好?@@ 03/23 19:53
→ subtropical:嗯...謝謝K大認真的回覆 03/23 23:03
→ subtropical:我問了朋友,他會認真的考慮K大的建議...謝謝您! 03/23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