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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板的大大好,最近有一些繼承的問題爬文過後還是有些疑問。 所以煩請各位板上的大大幫忙回答! 情況是我一個叔叔剛走衍生的一些問題。 1. 爬文有看到說如果往生的叔叔的子女及配偶都辦拋棄繼承的話, 另外一個叔叔才需要去辦拋棄繼承? 2. 如果往生的叔叔的子女及配偶辦了限定繼承,是否就代表其他 繼承順位的人都不需再辦任何的手續? 3. 我爸爸(跟我叔叔他們就是兄弟)也已經往生了,是否代表往生 的叔叔的遺產跟我媽以及我本身和我的兄弟姐妹都沒有關係? (有找過繼承順位,但還是想確認一下) 謝謝各位幫忙! -- Arboyo for Cy Young! ERA 0.00 WHIP 0.00 50W-0L 幹你媽的打者都被我炸掉了怎麼上壘! -⊙-⊙- ) ___ by MichaelKisk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5.193
Eventis:1. 是,不過實務可以一口氣把所有人後順位的都填上去@@a 03/25 17:13
Eventis:2. 是,民法1154條第2項,但請注意除...外的部份. 03/25 17:15
Eventis:3. 是,因為兄弟姐妹間不會像直系卑親屬有代位繼承的情形. 03/25 17:17
MichaelKiske:謝謝樓上解答! 03/27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