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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半夜約一點25分 我紅燈右轉一個路口 然後警察先生的車從候面跟上 鳴喇叭示意我停車 熄火 行照 駕照 接著他給我看用數位相機錄影的違規影片 影片中 他在綠燈的那條路上拍到我出現 追上我 停車 違規在先所以我很心虛的簽了單 今天早上起來後發現我被開的是紅燈直行 想想不太對 就google了一下 第五十三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闖紅燈)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 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94年12月28日公布修正前原條文--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 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我想問的是這種狀況我可以申請改罰為紅燈右轉嗎? 1800跟600差還滿多的 還請各位專業人士解惑 感謝 -- 不過我想關鍵在那個錄影檔目前是否被刪除了 說真的他們態度還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55.45
MicroOptics:去裁決所申訴吧 填申訴單 不過那的小姐都很@#$% 04/03 22:34
Touble:感謝樓上板友的建議 04/0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