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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1 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舉例來說:A偷了B的東西送給C 若要適用這一條,必須是BC為親屬關係還是AC為親屬關係? (本犯行為人與贓物犯行為人,還是本犯被害人與贓物罪行為人) 好像打的有點混亂@@ 不知道各位看不看的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206.66
ichbinilka:為什麼沒想到是AB為親屬關係?! 04/04 17:43
ErrethAkbe:可是犯贓物罪的是C?那AB間的關係怎麼會規定在這條呀? 04/04 19:01
ErrethAkbe:A子偷了B父的車賣給知情的C,然後C得免除其刑? 04/05 00:22
lighthouse:B成立竊盜不再論贓物罪,AC有親屬關係本條才有意義 04/05 00:29
ErrethAkbe:我昏頭了@@可以再說清楚一點嗎?感激不盡... 04/05 09:48
lighthouse:我看錯人物代號了……是BC間有親屬關係才對,抱歉…… 04/05 16:23
river2:AC才對,從該條第3項來理解比較容易,例如A是慣竊,靠銷贓 04/06 02:18
river2:所得金錢來撫養一家三口,難道要因此處罰這一家三口嗎?所以 04/06 02:19
river2:才要免除其刑 04/06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