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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在三月初購得法拍屋在住家附近 是一間點交的房子 在拿到權力移轉證書與自動履行命令有與屋主談過 屋主聲稱他的裝潢花了240萬,要我們付一半的金額,否則要拆除所有裝潢 當然我們沒有答應,只告訴他可以給他一些搬遷費用但他不接受執意要拆除 自動履行命令時間尚未結束他們已經開始搬東西 並且拆除系統家具櫃、更衣室等等 連遮雨棚也打壞,還將外面的窗戶也整片拆走了... 也跟管理員說會將大門也拆掉,這樣房子不就沒門也沒窗戶了嗎? 詢問過書記官說只要不破壞房屋結構即可,但這已經破壞了.. 不過去請警察一起幫忙的時候警察告訴我說房屋還沒到點交階段,我們無權進入或干涉。 所以現在只能讓他們拆窗拆門破壞地板。 那是否現在只能束手無策的等點交呢? 如果之後書記官來點交的時候確認他們是有破壞的,是否可以提告? 是公訴罪還是我需要自行提告舉證呢? 但我沒有進去看過不知道要怎麼辦... 這樣打官司的話大概需要多少律師費用,麻煩各位解惑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61.141
HAHAOGC:告毀損 費用請洽律師事務所 04/06 10:09
HAHAOGC:屋主稱裝潢花了240萬 你的民事訴訟標的就定240萬吧 04/06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