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JackeyChen:........... 04/06 08:55
噓 loneloneago:想吸毒就說嘛 04/06 09:00
→ Eventis:樓上都噓好快,補個不同意見;確實也有認為毒品的單純持有或 04/06 09:00
→ Eventis:施用,充其量只能算是自損行為,就法益保護的角度來說, 04/06 09:01
→ Eventis:未必一定有施以刑罰的必要. 04/06 09:01
噓 JackeyChen:那我簡單表示好了,我認為單純施用毒品者,是病人,以 04/06 09:30
→ JackeyChen:刑罰之是不當,但絕對不是如原PO所言,讓毒品「合法」 04/06 09:31
→ nr9:那菸酒合法為什麼大麻不?!?! 04/06 09:40
→ lighthouse:這是一個論文等級的問題啊,原po可參考美國聯邦法院對 04/06 10:05
→ lighthouse:煙商的判決,以及荷蘭政府對於毒品的政策 04/06 10:06
→ Eventis:不過那已經跳過核心法益,到有責性層次了,應不是同個問題. 04/06 12:29
→ Rhadamanthuz:這是刑事政策的問題 在相關的案例分析和研究報告中 04/06 13:29
→ Rhadamanthuz:真實案例裡 大麻是吸食毒品的入門 這才是核心所在 04/06 13:30
→ Rhadamanthuz:一級毒品的吸食者不一定是從大麻開始往上進階 04/06 13:33
→ Rhadamanthuz:但吸食大麻者 日後嘗試其他進階毒品的可能性更大 04/06 13:35
→ nr9:再說 別的毒品也不建德比菸酒傷身 少量用都 OK 04/06 14:50
推 tallwood:這個問題沒有簡化到看到就噓的程度吧...... 04/06 16:01
→ tallwood:施用毒品可罰的正當性 一直都有在討論 04/06 16:02
推 teardropbox:大麻在美國一些州確實合法 不過其他毒品都是違法 04/06 17:28
推 teardropbox:那個連結寫得不夠嚴謹 04/06 17:31
→ JackeyChen:噓文只是對文章意見的不認同。既然本板保有噓文功能 04/06 17:57
→ JackeyChen:另外,「吸毒沒傷害到人」這點在目前的台灣可是不通 04/06 17:59
推 wjck00383:我想原因就是立法的裁量吧 04/06 22:26
噓 Beijingman:想吸毒就說嘛 04/06 23:02
→ Eventis:還好不會有人去某些老師家門口拉白布條說"想通姦就說嘛" 04/07 02:44
→ Eventis:讓這社會少了不少破碎家庭,可喜可賀可喜可賀....(遠目) 04/07 02:44
→ Eventis:或者...."想亂倫就說嘛","想判亂就說嘛",都有類似效果;p 04/07 02:45
→ HAHAOGC:這個問題真大 可以算論文了吧 04/08 01:22
推 wjck00383:EV大之見解真是一針見血。主張某罪除罪化之人,並不是心 04/08 03:43
→ wjck00383:中就想犯該罪。現在個人覺得什麼問題都推給立法者的英明 04/08 03:44
→ wjck00383:裁量,都可方便帶過。雖然身為法律人這樣講有點不負責任 04/08 03:46
→ wjck00383:只是連職司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對爭議問題也愛拿立法者當 04/08 03:48
→ wjck00383:萬用擋箭牌。縱然不負責任,說的也是實情,唉~~。 04/08 03:49
推 orion:說法完全錯誤,有人吸毒吸到變成末期帕金森症 04/08 23:35
→ orion:完全不能動,吸毒根本就是不要命的行為 04/08 23:35
推 wolf0202:有人抽菸也抽到口腔癌阿 ORION的辯護駁回 04/11 18:40
→ Eventis:其實就算使用毒品有高度的自損性,仍然還是自損行為. 04/11 19:30
→ Eventis:如果理由是自損,就難以解釋為何使用毒品的自傷行為需刑罰, 04/11 19:36
→ Eventis:而使用工具繩索之類的自傷卻不需刑罰. 04/11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