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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天花板漏水而打算請技師公會來鑑定原因 但鑑定費需數萬元 若我們先付了這筆錢 日後向管委會或樓上請求修復費用時 可否一併請求對方負擔該筆鑑定費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7.97
JackeyChen:No 04/08 21:17
Eventis:如果是因為基於侵權行為請求的話是可以的. 04/09 00:07
Eventis:畢竟這個鑑定如有必要,便成為損害的一部而得為請求. 04/09 00:08
Eventis:本來如果還有66年第五次第六次民庭庭推總會決議在的話, 04/09 00:20
Eventis:那個見解是不行的,不過這兩則決議在91年第3次民庭會議 04/09 00:26
Eventis:已經宣告不再供參考了. 04/09 00:26
Eventis:只是會不會被認可,最高法院的裁判正反都有看過. 04/09 00:43
Eventis:但我認為除非明訴288把"認為...必要"拿掉,後面"得"改"應" 04/09 01:02
Eventis: ^^民 04/09 01:02
Eventis:否則,不許請求,就乾脆在需技術性鑑定的案子直接判敗訴算了 04/09 01:05
clyv:但288與77-23似乎都是針對起訴後所生費用作規定 04/09 22:07
clyv:而我們家的情形是在起訴前已支付鑑定費用 04/09 22:09
clyv:這樣仍然可以請求嗎? 感謝~ 04/09 22:11
Eventis:已如上回答,有疑問請於司法院網站以"鑑定費用"查詢判決書 04/09 23:11
Eventis:評估判斷可能風險. 04/09 23:11
clyv:瞭解, 謝謝! 04/11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