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anda101:1是 2請見30年院字2271-3 既判力及於 然後依傳統見解 04/09 10:27
→ panda101:這是判決後所生的新事實 故不符再審的發現新事實要件 04/09 10:28
→ maggot:院字2271是加重結果犯的情形 和我舉的例子不一樣 04/09 17:34
推 env:傷重致死不是加重結果犯!? 04/09 18:47
→ maggot:我舉的例子是過失致死 不是傷害致死 院字2271看起來是 04/09 19:41
→ maggot:傷害致死 因為林鈺雄書上(上冊p.626)看起來像是加重結果 04/09 19:44
→ env:你的意思是說~這時候原本是起訴:過失傷害→審理:過失致死這樣? 04/09 20:56
→ env:依然是同一目的與侵害性事實~是為事實同一~但罪名不同應引300 04/09 20:58
→ env:變更後裁判 04/09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