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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funkyafro13 (Nitrogen)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機車撞機車 時間: Sat Apr 11 12:21:40 2009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09 / 4 / 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無傷 對方皮肉傷,當時也有搭救護車去照X光,事後還有去照腦波及推拿。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事發後馬上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保險剛好在2/16過期。 對方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事發地點在忠孝路跟苓雅路交叉口。 當時我剛下班,與朋友在閒聊行經忠孝夜市,車行速度很慢約25~30。 突然後方一汽車急著往右轉,我只好車頭先往左一撇讓他經過。(因我無轉彎意思) 就在此時對向來車(對方)即撞上我前輪,然後往前雷殘出去。 依警察畫的現場位置圖,肇事點是在我這邊的路還沒到路口、以及雙黃線中間。 約下圖$位置。 1 1 1 1 1 1 1 1 1 ------- ------- ------- $ ------- 1 1 1 1 1 1 1 1 1 這邊攤販林立,根本無慢車道可言,故雙方都是行駛在快車道上。(都是綠燈) 我的機車是野狼車型較長,他的是普通塑膠車。 當下他撞到我之前,他煞車的煞很大聲。 因為他騎的真的很快,我看到他的時候還在對面斑馬路,他就開始煞車,但車速實在過快 還是撞上我的前輪。 我的車子倒下,他的車子往前雷殘,殼支離破碎。 六、問題: 事後機車行報價,如果壞的東西全換新品,約要5000以上(前避震器、卡鉗、排氣管) 但我有朋友可以拿中古品省下很多。 故我打電話給對方並關心傷勢是否嚴重? 車損多少? 家長回答沒問甚麼問題,希望我負擔醫藥費、車損(4000~5000)即可。 並表示她兒子才騎30~40,言語中似乎認為我是肇事者。 我與他解釋,現在是我被撞上,但我認為雙方都有錯,他車速過快,我無路權?!? 最後判決出來亦不可能都是我這邊的責任。 故我釋出我最大誠意,我可以負擔他們醫藥費(畢竟對方有皮肉傷) 但是車損部分希望大家各付各的。 他說他要再看看,問問他書記官的親契。 我實在不希望這事情拖太久,希望大家給我意見。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17.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17.95 ※ 編輯: funkyafro13 來自: 219.81.217.95 (04/11 18:41) ※ 編輯: funkyafro13 來自: 219.81.217.95 (04/11 18:42)
frankmen123:與有過失 應該一半一半 但是你騎車在聊天...... 04/12 14:58
funkyafro13:因為我是載我朋友,兩人聊天談公事上的不爽快..結果.. 04/12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