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地點在某堤防運動步道,甲與乙以及飼養的狗A在某處休息, 此時丙騎機車載一條狗B處經過,狗A看到狗B後,狗A起身要前往追逐狗B, 丙見狀害怕,機車便直驅路旁後摔倒,致摔傷造成手臂肩膀挫傷... 意外發生後,甲與乙送丙就醫治療.... 狗A:拉不拉多犬 狗B:土狗 問題:狗與狗常追逐嬉戲是很正常合理的事,拉不拉多更無惡意追人, 只不過丙反應過大,為了閃避狗,不小心摔倒至堤防顛坡, 請問這事件有牽扯甚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pttlifelaw有發問過,沒有明確解答,請各位鄉民給予意見...謝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46.1
ikehunting:民法第190條 刑事的話可能性比較小 04/12 15:03
yilen:謝謝 04/12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