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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 甲於其開文具行內設置數位影印機,98.2.10.接受乙教授委託,影印A 書(乙教授於 98.1.10.從美國攜回最新版原文電子工程科技著作,價款為美金50元)10頁,價格為每影 印一張0.8 元,甲基於職業敏感度,趁機將整本書掃描建檔;98.2.16.新學期開學後,甲 知悉乙教授上課的教科書即為本書,甲即將預先掃描之全書檔案,影印裝訂成冊出售,價 格分別為:整本新台幣600元,單章新台幣60元(全書15章)。 98.2.1.台灣科技出版社取得該書之版權台灣總代理;售價每本新台幣2500元,並到 全國各大學推銷該書,各大學都熱銷數百本以上,唯有乙教授任教之學校僅售出十本而已 。 台灣科技出版社在98.4.1.會同檢警追查發現甲之影印店尚有未出售的影本數十本, 經檢警查扣在案。台灣科技出版社遂對乙教授及甲提出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新台幣五百 萬元整。 檢察官偵結後,將乙教授及甲以違反著作權法提起公訴,法官開庭審理本案時: 甲辯稱其僅高中畢業,學識無多,不知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主觀上沒有犯意) ;出 售影本純為應學生要求。(並非完全未牟利) 乙教授稱:委託影印10頁,係為編輯講義剪貼之用,並出示影印收據為證,對甲擅自 掃描全書並影印出售一事完全不知情。 若您為本案法官,對本案做適當判決!判決內容要涵蓋下述兩個重點: 一、甲、乙是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的內容為何? 二、台灣科技出版社求償新台幣五百萬元整,應如何判決? 答題要求: 一、答案首先要說明: 1、甲、乙是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著作權法的哪些條文? 2、台灣科技出版社求償新台幣五百萬元會不會成立?理由為何? 如果成立,甲、乙各要負擔多少金額? --------------------- 這是我們學校的題目 我實在是摸不值頭緒 煩請各位大師解答 感謝您們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8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