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HAOGC:怎麼覺得原PO是想讓銀行或警察負責你被騙的錢 04/17 10:35
→ HAHAOGC:民法184條(說真的追究成功機率很低 且投資報酬率不高) 04/17 10:50
→ SKYWINDSEA1:樓上..不是警察..是因為警察幫忙第一時間打過去說要凍 04/17 11:40
→ SKYWINDSEA1:結..有出示警察證明~但銀行卻堅持要三聯單整個處理完 04/17 11:41
→ SKYWINDSEA1:傳真過去才肯~~所以用完 也已經一個小時半了... 04/17 11:42
→ SKYWINDSEA1:這段期間被領走錢 會很幹說...畢竟剛被騙完十分鐘內就 04/17 11:42
→ HAHAOGC:重點在錢到底被領走沒 如果沒有這文是白PO的 打電話確認吧 04/17 11:46
→ SKYWINDSEA1:被領走了...好像就是在這期間被領走低 04/17 11:52
推 HAHAOGC:說真的 若原PO要用184條把過失責任推給銀行是有爭議 04/17 11:53
→ HAHAOGC:若損失的金額不大就認賠吧 04/17 11:55
→ HAHAOGC:因為所花的時間金錢..等等可以原PO都能在存到一次相同的錢 04/17 11:56
→ HAHAOGC:這還是在勝訴的情況唷 04/17 11:56
→ HAHAOGC:而且使用184條是(第二點) 銀行有義務卻無告知之過失下 04/17 11:58
→ SKYWINDSEA1:好的 謝謝...冏 ...兩萬六對我來講 存了半年= = 04/17 12:01
→ SKYWINDSEA1:因為自己出生活費..所以打工打得很辛苦= =""... 04/17 12:02
→ HAHAOGC:這樣想吧 如果開調解會或是民庭是原PO打工時段該如何? 04/17 12:03
→ HAHAOGC:原PO還要舉證 可能要收集有利你的證據(這也是會花成本的) 04/17 12:05
→ SKYWINDSEA1:恩恩...那我看板上以前資訊..好像可以告人頭??... 04/17 12:08
→ SKYWINDSEA1:謝謝... 04/17 12:09
→ HAHAOGC:告人頭是以告詐欺 把人頭當做是共犯之一 04/17 12:13
→ SKYWINDSEA1:恩恩~~我是看好像要抓到後 會寄來法律的蝦咪通知書吧 04/17 12:17
→ SKYWINDSEA1:然後看好像這樣可以先提起民事訴訟... 04/17 12:18
→ HAHAOGC:告刑事詐欺在以刑逼民 這樣可省民事的費用 (這樣比較省) 04/17 12:31
※ 編輯: SKYWINDSEA1 來自: 140.117.169.43 (04/17 12:51)
→ SKYWINDSEA1:好的 謝謝樓上告知 ^^ 04/17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