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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車禍案件已經進入一審 因為開刑事庭前的調解失敗 開庭後法官也說給我們一週的時間調解看看 如果還是無法和解他就會判決 昨天我也致電給書記官 跟他說明被告無法賠償所以還是請法官判決了 在刑事庭上我也正式交付刑事附帶民事的起訴狀 現在應該等刑事判決書再等民事的開庭通知了吧 我知道民事開庭的次數還是依據我們求償項目是否有依據 1.在起訴狀裡我也附上以往的醫療費用單據 在前面的討論我有看到需要醫療收據正本 沒有的話我是有副本 但起訴狀裡的附件我是自行影印單據 是否開庭時我還是帶上副本比較好 還是必須要正本呢 2.財損部分因為撞壞的車子實在也無維修的需要了 我也附上網路上有賣同型車的店家有單價的頁面 安全帽跟衣服的部分我也是用相同方式當證據 但我無法證明這2樣也是當時造成的損失 只是車禍時就穿在身上 有損壞一定是車禍當時造成的我要怎麼證明 至於附上網路頁面的方式是問過律師 他說沒有收據這是一種方式 3.後續還有一些醫療費用的問題 因再來要做齒列矯正而一般齒列矯正都是分期付款 醫師也不可能開證明上面就寫明矯正費用 另外矯正後還有牙套要做 這些都是後續要支出但目前無法拿出單據的 再者這個治療至少要1年半~2年才能完成 不可能到時再來求償一次吧 目前只想到一個方式 是否可以請醫師開立矯正證明及需幾顆牙套的證明 依照一般矯正費用的常規價還有牙套的參考價來衡量 法官會這樣做嗎 如果都不行要怎麼提出證明呢 謝謝大家回答我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