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one99:信賴不值得保護 04/20 02:05
推 wjck00383:信賴值得保護 04/20 02:16
→ wjck00383:多數意見似將留波醫師之醫療行為擬制成類抽象危險犯之地 04/20 02:19
→ wjck00383:位。且就查閱到之醫療事故,未有被告係留波醫師之記錄。 04/20 02:22
→ wjck00383:拙見以為此恐有商榷餘地。如多數意見之可採,則為一勞永 04/20 02:24
→ stone99:醫療糾紛舉證難度高...我覺得在利益衡量上須做出讓步.. 04/20 02:25
→ Rhadamanthuz:多數意見?是什麼多數意見?法界發聲了嗎?有共識了? 04/20 02:26
推 wjck00383:逸,且為彰顯我政府對醫療品質之高度重視,何不立法規定 04/20 02:26
→ wjck00383:將只要留波醫師一實施醫療行為即施以刑事制裁? 04/20 02:27
→ Eventis:留波"醫師"?.....已經有執照了還定罪就誇張了吧Orz 04/20 02:35
推 wjck00383:舉證方面可在未來立法將醫療事故採取無過失責任,但此種 04/20 02:50
→ wjck00383:立法模式必引起醫界大反彈.....(逃)。 04/20 02:51
→ spicycop:目前波蘭醫學生不經實習就考照當住院醫師 第一線顧病人 04/20 08:48
→ spicycop:如此對於民眾健康安全根本就是漠視 04/20 08:48
→ spicycop:不符考試資格(未經實習)給考照 這樣算行政怠惰或瀆職嘛 04/20 08:49
推 goodrink:絕對會有原po說得問題 政府如果配合民意不給落日條款 04/20 09:42
→ goodrink:也只是把不討好的問題推給大法官解釋 04/20 09:42
→ goodrink:這件事絕對沒有鄉民想像的順利 04/20 09:43
推 hyperion:可笑的台灣人, 連落日條款跟祖父條款有什麼差別都不知道 04/20 14:47
推 mamamio:XD 醫療過失要改為無過失責任的話...醫生人數應該會爆減 04/20 19:27
→ Eventis:不用到無過失,把舊醫療法82條修正草案的舉證責任逆轉復活 04/20 21:03
→ Eventis:就很夠用了,而且也不見得有欠公平,它的風險在於保守醫療. 04/20 21:04
→ Eventis:不需要到醫療法修正前適用消保法嚴格責任的地步. 04/20 21:05
推 wjck00383:舉證責任倒置自是影響較輕的方法,惟醫界必定仍就反對。 04/20 21:34
→ wjck00383:反對波蘭醫師與支持過失責任,似仍有些許矛盾之處。感 04/20 21:37
→ wjck00383:覺上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思考......。 04/20 21:38
推 Rhadamanthuz:舉證責任倒置是很好的方式。但目前醫界應會負隅抵抗 04/20 21:38
→ Rhadamanthuz:不要只針對特定國家,制度是一體適用的。何況台灣都 04/20 21:39
→ Rhadamanthuz:加入了WTO,應該更重視人員的流通與相等機會。不應直 04/20 21:41
→ Rhadamanthuz:恣意破壞法治的基石,只為維護自身特定族群的利益。 04/20 21:46
→ Robbit1024:信賴保護是原則還是例外 溯及既往是原則還是例外 04/21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