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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於上星期接到調查局的電話,說我被騙了5000塊 原本以為是詐騙集團!後來他約我去派出所,我想說就去看看好了 結果原來是真的...事情是因為去年10月我在網路上的部落格人一個買了 足球的投注分析也可以說是明牌啦,他上面是有定規則說報兩個星期5000塊 後來我買了之後,他才報了大約五天吧人就不見了!!!部落格就沒在更新了 而且我覺得...不是很準,我也就沒在跟了,這件事我就不了了之了... 我也沒去在意這件事了 但是現在調查局是說有人去控告開部落格的人詐欺,然後叫我去做筆錄 然後一直說我是受害者,叫我不用害怕! 但是我看到他在筆錄上面好像寫我是證人....然後我問他們,我以後還會有事嗎 他們是一直說絕對不會有事,以後也不用出庭! 因為其實我覺得還好,我並沒有覺得受害....可是他們就一直強調我是受害人 然後就幫我錄筆錄,然後我看筆錄上面主要是寫說並沒有報完2個星期,就只有報 五天! 請問一下,這樣我會被拖下水嗎?將來有沒有可能傳喚我出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105
ronyeh00:證人受到法院傳喚有義務作證喔!不過可以領車馬費就是了 09/20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