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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3月27號發生了一個與a人發生了交通事故 我是左轉進入巷子,a人是直行。 因為藍色小貨車檔住了小弟的視線,並沒有看到他騎過來的摩托車, 因為他騎很的快(50~60左右)我就被他撞了,          ──┘  └── ※ ←(對方從貨車右邊進行)                   藍色貨車                          ●點停頓再左轉入巷子↑ (在藍色貨車的右前方※被對方撞到)                   ●          ──┐  ┌─────────    事後有跟a人談到賠償部份, 他說不是錢的問題。我想傷口也只有一個大母指的大小。 以為他真的不是為了錢,只是想要申請一些保險, 才請交警來弄了一個交通事故鑑定書。(是他報案) 昨天接到了派出所打來電話,對方提告了小弟“過失傷害”。 員警希望我們私下合解。那小弟就打電話給的a人了, a人說初步估價是七千塊和解, 小弟受了很大的心理打擊! 因為那天的事故, 小弟被開了一張六百塊的罰單“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 但是被撞的是小弟,修機車也用了兩千多(換外殼和油箱漏了) 這樣如果進入到法律程序。小弟會不會罰得比七千塊還要多,    這樣的案件須要請律師嗎? 因為負擔不起來加上有點被恐嚇的感覺。 所以各位大大給一個意見, 多多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4.135
depravity:妳願意進去一定不會 04/20 17:14
depravity:不願意很難不會 04/20 17:14
depravity:很輕的判妳10天拘役易科罰金就要最少一萬了 04/20 17:15
Rhadamanthuz:若達成和解,做成和解書。對方也願意撤回刑事告訴的 04/20 20:30
Rhadamanthuz:可能。這個價碼雖然還有可議的空間,但對原PO而言, 04/20 20:33
Rhadamanthuz:個人覺得還合理---相較於被判刑而留下前科紀錄來得好 04/20 20:35
Rhadamanthuz:---------------------分隔線---------------------- 04/20 20:39
Rhadamanthuz:答得有點急。如果你有受傷,而對方亦有過失,你也可 04/20 20:40
Rhadamanthuz:以控告他過失傷害 --> 變成互控過失傷害。是策略之一 04/20 20:41
Rhadamanthuz:對賠償金的價額調整,或許對原PO有幫助。 04/20 20:43
※ 編輯: kn48 來自: 218.166.234.135 (04/21 13:24)
kn48:感謝兩位的回答,這場官司小弟能勝訴嗎? 04/21 13:28
kn48:本人那天手上有輕傷,但沒想過要跟a人鬧到這樣所以沒驗傷 04/21 13:30
kn48:三千塊以內那就當做作善事了,七千!還是初步估價,後續呢? 04/21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