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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朋友最近遇到的問題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狀況會有影響嗎 朋友3個月前2台機車相撞 當時有叫警察 也有做了筆錄 但是最近談和解對方一直獅子大開口 還認為是朋友的錯 連他媽媽陪他回診的損失也要求償 重點是他媽也沒有上班 那個人更沒有到需要人陪同的地部 只是個73年次的小妹妹媽媽又什麼事都愛插手 但現在的問題是 事發當時做過筆錄 很明顯是對方的錯 但最近他們又翻供了 當然這次的筆錄是對自己有利的 還說找到目擊證人還回事發地拍照 要把事後自己找的證據拿來佐證 只是事發之後的照片有任何作用嗎 還有這樣前後筆錄明顯有很大出入 那檢察官會怎麼判定呢 初步判定表只有指出對方不依規定轉彎 完全沒有提到我朋友的責任 但對方還是堅持提告 一直認為是我朋友的錯 就只因為當時是我朋友撞上他們 也不理會判定表的結論 還說要請律師反正他們有錢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 民事部分必須刑事成立後才能判賠嗎 如不是可以獨立提請民事賠償 而不走刑事這部分嗎 現在他們都要互告 其實小女生聽到朋友告他刑事部分他可能會有前科 有點想不提告 但他媽媽一直逼他提告還說沒關係反正可以易科罰金 就算易科罰金不還是有傷害罪的紀錄嗎 聽到這種媽媽真有想揍他一頓的感覺 刑事紀錄是在你女兒身上就算是傷害罪的小罪 你當然沒關係 只不斷想著要人家賠你 阿你不是說反正你們有錢 賠不賠你應該也沒關係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46.10 ※ 編輯: yuannh 來自: 59.120.146.10 (04/23 12:13)
Rhadamanthuz:1.對於筆錄前後不一、供詞反覆部份,將來在地檢署偵 04/23 19:37
Rhadamanthuz: 察及法院審理階段會予以責問釐清。 04/23 19:38
Rhadamanthuz:2.對於車禍現場圖部分,警察會就實際情形,客觀忠實 04/23 19:40
Rhadamanthuz: 繪製,應不至於違法為不實之登載。 04/23 19:42
Rhadamanthuz:3.刑事附民原則無須再繳納裁判費.民事則須先繳訴訟費 04/23 19:45
Rhadamanthuz:4.車禍傷害案件,通常會先移付調解。若調解成立,法 04/23 19:47
Rhadamanthuz: 官會曉諭原告撤告。 就以上四點 04/23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