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ventis:乙自己免於對待給付的部份有利益吧@@a 04/24 11:21
→ Eventis:所以這邊還要加入損益相抵來判斷才行. 04/24 11:21
→ kojump:可以請樓上說詳細一點嗎?我功力差,不太懂你意思>< 04/24 21:21
推 jody893011:你沒有理解錯ㄚ,有時候有些案例就是像這樣,兩種請求 04/25 11:26
→ jody893011:權,但計算方式相同。 04/25 11:26
→ jody893011:如果要說有啥不同,是不是考慮一下第三人的請求權呢? 04/25 11:28
→ jody893011:我是說,乙丙之間的法律關係,會因是否撤銷甲乙之間的 04/25 11:30
→ jody893011:法律行為而有所不同。 04/25 11:30
推 jody893011:免對待給付,對方還沒履行契約內容之前,不必要為對待 04/25 11:38
→ jody893011:給付,所以直接賠償當事人受損的利益就好了,不用算原 04/25 11:39
→ jody893011:給付,一樓的意思是這樣嗎? 04/25 11:39
→ BGlala:我在下篇已經有po出我個人的看法!有問題歡迎互相討論 04/25 14:36
→ kojump:J大是說,若乙解除契約,無法取得車子所有權,此時乙對丙負 04/25 21:27
→ kojump:主觀給付不能責任?但車子已滅失才解約,應該是客觀不能? 04/25 21:28
推 jody893011:對 丙的請求權基礎會有差異 04/25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