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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去年因為手機遺失,所以到警察局以侵占遺失物報案 上個月手機找到了,我也領回來,想說從此這事應該就了結了 沒想到昨天室友幸災樂禍的拿了一封信給我:你被告喔?! 當下嚇了我一大跳 拆開來才知道原來是手機的侵佔案件 身分是告訴人 備註:務必到庭 因為小弟是第一次收到傳票 請問到檢察署後,我需要注意什麼事項,會被問些什麼東西? 如果沒去的話會怎樣? -- 五月雨は 露か涙か 不如帰 我が名をあげよ 雲の上まで 五月雨は 露か涙か 不如帰 我が名をあげよ 雲の上まで 五月細雨露還淚 且寄吾名杜鵑翼 翩然上雲霄... By 足利義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234.104 ※ 編輯: Contador 來自: 140.118.234.104 (04/24 11:39)
Rhadamanthuz:有點不太懂..直覺是:原PO是來炫耀自己成為了告訴人 04/24 11:45
Contador:~"~ 我是想知道他大概會問些什麼問題 先有點心裡準備呀 04/24 12:32
※ 編輯: Contador 來自: 140.118.234.104 (04/24 12:33)
Contador:如果給你這樣的感覺,那在這跟你說聲抱歉 04/24 12:35
futureland:據實以告啊 這樣檢察官也好辦事 不去會一直通知叫你去 04/24 13:04
JackeyChen:遺失的詳細時間地點;還有願不願意原諒被告 大概這樣 04/24 13:20
BGlala:就去啊!把你知道的都告訴檢察官 04/25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