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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des (~"~)》之銘言: : ※ 引述《mypinkmelody (Melody)》之銘言: : : 請各位法律高手幫我解答 : : 最近我帶我們家的狗狗去公園散步 : : 忽然衝出一位男子 : : 說請我簽"保單"還說"公園裡現在不能蹓狗" : : 我說"之前里長才貼公告說,要配合蹓狗不流便政策,我都有把大便撿起來啊!" : : 他竟然說"不能蹓狗就是不行,你看這些條文" : : 他手上拿著一張護貝好A4大小的表格 : : 我根本懶的看 : : 後來我轉身就走 : : 我沒有口出惡言 只說了上面那一句話喔! : : 他竟然拿出數位相機拍我!!! : : 他憑什麼可以拍我? : : 請各位幫我解決一下! : : 我犯法了嗎? : : 若是法律沒有規定不能蹓狗 : : 可是社區規定了 : : 那不就是以下犯上? : : 我可以請律師或誰 出來釋憲嗎?? : 動 物 保 護 法 : 第二十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 : 防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 : 適當防護措施。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適當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 公告之。 : 基本上就是要繫狗鍊才能在公園蹓狗 : 應該沒有完全禁止蹓狗這種條文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飼主沒有替狗弄狗鏈的話 想要舉發要如何舉發 是帶相機拍照寄給相關單位 還是要請相關單位的人當場舉發才可以?? 或者直接請警察來開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4.2
yuski2:放心啦,沒有你的資料就算拍照也告不了你(誤) 04/26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