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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請我代問 之前車禍有人要要錢 星期二要談和解 單向道我(朋友)要左轉 她從後面撞 據朋友的說法是有打方向燈 有找警察然後做了筆錄 叫她一個月後去申請鑑定 她申請完了 ↑ 初步分析原因是寫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我(朋友):其他引起事故之違規或不當行為 ←這啥 原PO看不懂 朋友有去找了學校的教官 教官說這樣寫是對她不利 可是她認為是我們違規= = 可是並沒有違規呀 我(朋友)有打方向燈 然後她前天就說 :你能證明你有打嗎?如果我說我沒看到呢 這樣我(朋友)要對她負責任嗎?! ←錢的方面 她擦傷有紀錄也有驗傷 然後我(朋友)有一點擦傷可是沒紀錄 她說她車修了6千多外加醫藥費 這樣我朋友該怎麼辦?? 這星期二要談和 -- http://www.wretch.cc/blog/The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82.116
THELEE:可以在這問嗎? 若不行請告知 我會D掉 04/27 01:21
skevis:別裡那個人就好了~警察有說什麼嗎? 自己撞到人還要拿錢? 04/27 14:14
skevis:叫你那個朋友別理她~這年頭瘋子還不少 04/27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