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月前,我和朋友,
決定在這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中,合夥開一間美髮店,找了士林的一間店面,
租下然後裝潢,我們為了這家店,去跟銀行借了一筆錢,
沒想到在快完成裝潢的這時候,來了一個建管處的專員,
跟我們說這是夾層屋,是違建,要全部拆除,
我們不知道這是違建,於是打電話給仲介,原來是仲介在知情的情狀下,
隱瞞房屋是違建然後租給我們,現在裝潢的錢全部成為廢鐵,年青人開店的夢也沒了,
房東與仲介並不認為隱瞞我們是必須負責的
因為他們認為雖然是既有違建但他們租了十幾年都沒事
但是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事情發生之後我們才知情
我們也才知道 承租既有違建的風險就是 如果再進行裝潢(即時沒有動到夾層
)有人檢舉就可以拆除
最後裝潢的心血全部化為灰燼....
從三月二十八日承租店面到現在,剛好作了一個月的夢。
想走法律途徑,可是又知道這要花很多錢,現在兩手空空
而且翻開合約,仲介告訴我們勝算可能只有一半,
我們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可以在這裡耗了
沒有背景沒有關係沒有管道
遇到這種惡質的仲介 我們該怎麼辦
如果我們不續租的話 按合約我們必須要將原本的店面恢復原貌
但是原貌就是違建阿 建了建管局還是會來拆
另外,遇上這種問題,為什麼房東跟仲介卻好像沒有損失
若是粗略估計我們花在裝潢的工錢跟料錢另外在加上一筆拆除的費用
二三十萬跑不掉
但是房東僅只退讓這一年的租金減少一萬
難道我們只有摸摸鼻子認衰的份嗎
無奈對法律及建築法規實在不了解 似乎也莫可奈何
最後真的只能請版上的朋友幫我想想辦法了 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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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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