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請問大家 我有個親人騎機車出去買晚餐 結果發生車禍,跟一個阿伯騎機車相撞 雖然感覺是對方違例,但對方摘掉一個脾臟 現在因為對方還沒做筆錄,所以交通鑑定也還沒出來 目前對方家人已經開口要我們賠錢,兩萬 親人去問一個要準備司法特考的朋友 他是說這樣很便宜,叫我們賠一賠 還說因為親人是騎機車上下班,說不定對方會告"業務過失"! 我的疑問是 每天騎機車上下班,發生車禍可以告"業務過失"?! 而且案發當時也只是出門去買晚餐... 因為親人認為那個朋友要考司法特考,應該也不是隨便說說 但是這樣聽起來一整個誇張不合理 所以想問問大家,有這樣的嗎? 另外關於賠錢的事情 是不是等對方做完筆錄,交通鑑定出來,然後上調解委員會和解 還是現在私底下就賠錢了事比較好呢? 對方已經去申請保險理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74.197
depravity:那人應該考不上吧 @@ 05/03 22:50
newboyz:應該不是業務過失吧,那是騎車的行為是在可容許的範圍內 05/03 23:09
newboyz:及信賴原則內,端看那一方,先違反交通規則 05/03 23:11
lighthouse:請那位朋友一定要去考司特和律師高考 而且要全程到考喔 05/04 00:33
a386036:營業用車輛於執行業務中才算業務過失 05/04 01:23
wjck00383:參照89臺上8075號判例 05/04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