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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第一個月沒保勞健保<已收到2~3月的國民年金繳費單> 加班費一律X1.33倍計算<隔周休,假日只有前8小時是X2倍> 我做到4月底離職<一家小工廠,超沒制度,員工手冊有寫 加班費之計算,公司另有規定辦理> 104有寫 福利制度 員工制服 但離職單又要我註明 <扣員工制服x2的費用+4月份勞健保費用> 請問根據以上各點可以向勞保局申訴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4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