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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撥空進來 小弟有點問題想請教一下 最近我家大樓電梯 因為年限到了 所以要維修更新 但是因為金額較多 所以管委會開會有決定每戶各出多少錢來維修 剩下的用管理費支出 (開會出席的住戶過2/3) 因為現在電梯維修以後 改成用磁卡感應電梯 所以沒有付維修費的不會拿到磁卡 因為繳維修費的不是全都繳 大樓執行委員上網查了一下案例 有某某大廈因為電梯失修造成傷害 所以整棟住戶都已過失傷害起訴 然後把這貼在公佈欄上面 希望各位住戶可以配合 就有某a住戶跑出來說 因為沒有成立住戶委員會 不適用大廈住戶管理法 如果你要我繳錢 你侵犯我的人身自由 我可以告你強制罪 如果你們維修 更換電梯 我也可以告你們 (某a住戶說他有問過律師) 小弟想請問 某a問律師所說的於法有俱嗎 因為電梯每天都在使用 萬一發生意外 誰可以負這個責任 小弟想問該如何提出對我們有利的法條 去反駁不配合的住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30.228 ※ 編輯: sosevil 來自: 114.42.130.228 (05/11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