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train922 (￿￿￿￿I》之銘言: : 這種租屋糾紛的原因,我想應該很少見吧! : 我弟跟他室友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來請教版上的大大們 : 事由: 我弟在陽明山大學附近承租一層樓,房東住在二樓,我弟跟他同學住在四樓, : 他們租的這層樓隔成四房一廳,契約上面寫房客的使用範圍包含衛浴設備及 : 公共設施,因此他們的認知是整層四樓包含電視、家具都是他們可使用的權限 : 範圍,因為我弟其中一個同學認識某廣告公司,然後那間廣告公司要拍攝教育部 : 的反毒宣導影片,所以那位同學便將他的房間以及我弟的房間提供給該廣告公司 : 拍攝影片,也有在四樓的客廳拍攝,但問題來了,他們覺得四樓都被他們租下來 : 在事前並沒有告知房東,結果拍攝到達尾聲的時候,被房東撞見且該同學被房東 : 斥責,指責我弟同學沒有盡告知的義務並說該行為違約,揚言提告! : 事發隔天早上我弟同學又接到房東兒子的電話,又是語帶威脅的口氣說要提告 : 但我弟同學自認為沒有錯,請系上教官出面。 : 請問各位鄉民,房東對我弟同學的提告有法理依據嗎? : 我弟同學又該如何處理呢? 很簡單 將合約拿出來看 很多人都將學生租屋、成人租屋當成兩個不同的群體,適用兩種不同法律 這是不對的 不管是學生還是成人 只要租了屋 就擁有這屋子的使用權 如果你弟是承租「一層樓」那麼使用權自然包括四樓的所有設備 但如果你弟只是承租其中一間房,就我的解釋,使用權是那一間房及公設 因此如果合約明顯有規定不得帶外人進入,那麼你弟自然違約 如果沒有,那麼帶外人進入就是合法,至於外人要在屋子裡做什麼事 只要沒有做「合約禁止事項」自然就合法 至於你也不必請系上教官出面 這就是單純的合約認知問題,解釋合約不能主觀,必須客觀的解釋 如果方便的話,寄給我合約全文,我幫你看。 如果說對方要提告,告就告吧,最多是告違約,問題來了,告了就一定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