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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owuo (就用我的嘴砲征服你的心)》之銘言: : 本來就要隨時注意當時情況 : 看你的文 說對方是撞到你妹車的右前方 : 很明顯你妹一定有過失 : 自於對方也有過失並不能免除你妹的過失 : 最多只能減輕責任 : 當然對方式有點誇張 13萬的價格差不多的骨折的賠款價了 : 這樣您應該清楚法官為什麼說因果關係了吧 不好意思,原文恕刪。 因為自己曾是機車騎士,現在卻整天開車走,所以還蠻能體會原po 講的情況,很多機車騎士都是亂騎。 看了一下判決書,你可能主張的理由應該只存在 義務違反關聯 的 問題,我等會會說明。 但先跟原po說一下,因為畢竟多如牛毛的交通法規已經有規定什麼 直行讓先行什麼鬼的規則,坦白說哪個開車的人會去記阿?? 大家就 是小心開車就對了,但已經有定而妳妹又被判定違反,那麼在刑法 上就是屬於違反注意義務,講白一點就是你妹被法官認定不注意。 那我自己認為唯一的救濟就是,可以主張,就算你妹妹很注意,結果 (就是事故之發生)仍不可避免,或是不確定可否避免。我想鍵定報告 不可能那麼確定結果一定可以避免,一個真正科學的鑑定報告是很少 見的,因為你沒選辯護律師,所以沒辦法看報告,所以選個好律師幫 你妹辯護一下,針對鑑定報告去主打,反正我跟你說,學科學的人的 優點是理性,但弱點也是理性,只要你合理的懷疑他的報告,反正 probability(可能性)這種東西怎麼凹都不可能很準,那是有機會的。 加油吧 ! p.s 我幫你說話只是單純討厭講話大聲的人,還有我討厭看到女人被關... p.s 針對鑑定報告的部分,我只是猜想 ... 假設你妹妹剛下交流道時的速度是A,如果遵守所謂注意義務,那 麼考量到對方騎士的速度(請注意對方是否保持速限)以及令妹的反 應時間(這時後就不要再說什麼女性開車技術也很好了,去主打一 下反應時間的問題,就算很注意,也頂多只能爭取到一秒左右的煞 車時間,而這煞車所能降下的速度是多少?當天地面的狀況..etc), 那有可能防止這次碰撞嗎? 還要考慮到對方的機車輪胎是否有正常 保養(這也是對方的注意義務),考慮當天的路況和地面摩擦係數....etc 反正對付科學人就是要比他更科學。衝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85.116 ※ 編輯: Vala 來自: 218.169.185.116 (05/13 14:14) ※ 編輯: Vala 來自: 218.169.185.116 (05/13 14:17)
RobertAlexy:就實證科學角度而言 的確鑑定報告並非絕對可信 05/13 15:03
RobertAlexy:然而在實務上 法官很少會去質疑車禍鑑定報告的正確度 05/13 15:03
RobertAlexy:鑑定報告正確度可以作為攻擊方法 但是成功率不高 05/13 15:04
lighthouse:說句不中聽的話 既然對方已不可能撤回告訴(刑訴238) 上 05/13 15:14
lighthouse:訴想翻盤就必須挑戰現有的兩份鑑定報告 困難度不小 現 05/13 15:16
lighthouse:在應該把重心放在接下來的民事求償 這部份勝算大多了 05/13 15:19
Vala:想問一下有可能反告對方毀損嗎? 05/13 16:36
lighthouse:我國刑法沒有過失毀損罪…… 05/13 17:09
Vala:哈 對ㄏㄡ 我耍笨~~ 05/13 21:13
hd0485:你觀念有問題:你討厭女人被關,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被關? 05/13 21:59
Vala:哈 那只是純粹刻板印象而以 別太在意 05/14 06:28
wolf0202:不記規則就不要開車 台灣駕照跟買來的一樣好考 05/20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