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關於現行民法的夫妻財產制有些問題 想請教板上專家 1.法定財產制我看某些部落格寫說 夫債妻不用還~但是後面又說因為法定財產制的關係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如離婚~清算等)~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的事情 假設妻婚後財產比夫多~分配時 還得平均分配給夫(在有欠債的狀況下~給夫的剩餘財產~債權人不也是可以要到錢?) 而且債權人還可以代位要求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這樣還不是等於妻要幫夫還錢嗎??<===這樣對嗎? 2.法定財產制下~他人的贈與~算是婚後財產嗎? 3.分別財產制是否就完全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20.223
xyz1234550: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確可以變成債權人代位的標的 05/18 18:54
xyz1234550:最近很夯..有法院真的准了 05/18 18:55
xyz1234550:這不算是夫債妻還..因為這是離婚後夫對妻的權利 05/18 18:55
xyz1234550:債權人代夫行使權利罷了 05/18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