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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網路上用非眾人知道的名稱 陳述A者的真實行為,且此言論具有負面評價 且A者的親友都能清楚知道發言人在談論A者 2.在網路上指名道姓陳述B者的真實行為 且此言論具有負面評價, 並且發文者以非情緒化或謾罵的方式  給予B者負面評論讓眾人知曉 請問以上1. 2.兩點 有犯任何的罪嗎? 站在我個人的觀點來看 任何真實且不是惡意傷害特定人士的言論 都是沒有錯的 但不知道在法律的觀點來看是如何 所以上來請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74.12 ※ 編輯: pianoboy 來自: 118.165.174.12 (05/20 11:01)
darimgh:就算不是真名 但是還是會影響他人名譽吧~ 05/21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