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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231 (翊)》之銘言: : 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個問題 : 就是說沒有再用的帳戶 : 有一個人說 借我用 : 我每個月給你8000 : 就是一個禮拜給你2000 : 你借他後 : 他拿去當人頭 : 請問你有犯法嗎? 另外知情與不知情是否有差別? : 謝謝回答 你借他之後,你不知道他會拿去幹嘛,更何況你們還有對價關係, 一個空帳戶借他使用,為什麼一個月就可以給你8000元的代價? 如果他是要投資,大可以用自己的帳戶去投資,為什麼要用你的? 如果他拿去做不法使用,檢察官或法官可能認為你有未必故意, 也就是你對於自己的帳戶被挪作不法使用有預見,且不違反你的本意, 你要在事後去爭執你是不知情的,實務上是很難令人接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21.218